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質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者,應視情況就下列方法擇一行之: 一、由現有資料檢,並評估地質安全。 二、進行現地調查,並評估地質安全。
  2. 前項基地地質調查與地質安全評估方法之認定、項目、內容及作業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主管機關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