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或外國人依各該投資條例新設或擴充之工廠,應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通過,並核准後方得申請登記。
根據工業輔導準則第8條,華僑或外國人欲新設或擴充工廠,在申請登記之前,必須先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審議並經核准。這意味著他們需要符合相關法律和條例,以及滿足經濟部的審查條件,才能正式進行工廠的設立或擴充工作。 參考資料:工業輔導案審議及核准程序及標準-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官方網站 範例:A公司是一家外國公司,計劃在台灣新設一家工廠。根據工業輔導準則第8條,A公司必須將其投資計劃提交給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和核准。審議委員會將根據該公司的計劃和遵守的法規來進行評估,如果通過審議並核准,A公司才能正式申請工廠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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