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鼓勵發展中之機械電器製造工業,主管機關得指定產品項目,規定逐年應達到之自製率,製造工廠應予遵守,新設工廠之自製率不得低於當時同類工廠已達到之自製率。
根據工業輔導準則第7條,工業主管機關可以指定機械電器製造業的產品項目,並要求工廠逐年達到一定的自製率。新設立的工廠的自製率不得低於當時同類工廠已達到的自製率。 參考資料: - 工業輔導準則 =>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08 - 國家發展委員會工業發展局 => https://www.moeaidb.gov.tw/option/loadRelation?id=5e7ae026-4f9f-4028-aa7b-08d789d3e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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