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餞鹽漬工廠之基本設施及檢驗設備 一、基本設施: (一) 原料處理場應與加工場及包裝場等隔離,其地面應用水泥等不透水材料構築。 (二) 加工及包裝場所如為密閉者,應有空氣調節設備。未產蜜餞之工廠免設包裝專用室。 (三) 鹽漬池應為遮蓋設施,糖漬槽或缸桶等均應設在室內並有遮蓋設施。 (四) 需用曬場乾燥者,其曬場應以水泥等不透水材料構築。 (五) 蒸汽雙層牆、湯煮桶、糖漬槽或桶、匙槳、盤、刀、叉等用具,均應用不銹鋼材料製作,未產蜜餞之工廠免設。 二、檢驗設備: (一) 餘氯測定器。 (二) 糖度計或糖度折射計 (未產蜜餞之工廠免設) 。 (三) 鹽度計。 (四) 二氧化硫 (SO2) 定量裝置 (鹽漬工廠不使用二氧化硫者,免設) 。 (五) 水銀溫度計。 (六) PH測定器或試紙。 (七) 秤量器 (感度一毫克以下) 。 (八) 一般化學分析用玻璃儀器。 (九) 顯微鏡 (未產蜜餞之工廠免設) 。
根據《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之設置標準第10條》,蜜餞鹽漬工廠的基本設施及檢驗設備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本設施: 1. 原料處理場應與加工場及包裝場等隔離,地面應使用水泥等不透水材料構築。 2. 加工及包裝場所如為密閉者,應配備空氣調節設備。未生產蜜餞的工廠免設置包裝專用室。 3. 鹽漬池應設置遮蓋設施,糖漬槽或缸桶等應設於室內並有遮蓋設施。 4. 需要使用曬場進行乾燥的場所,曬場應使用水泥等不透水材料構築。 5. 蒸汽雙層牆、湯煮桶、糖漬槽或桶、匙槳、盤、刀、叉等用具,均應使用不銹鋼材料製作。未生產蜜餞的工廠免設置。 二、檢驗設備: 1. 餘氯測定器。 2. 糖度計或糖度折射計(未生產蜜餞的工廠免設置)。 3. 鹽度計。 4. 二氧化硫(SO2)定量裝置(鹽漬工廠不使用二氧化硫者,免設置)。 5. 水銀溫度計。 6. pH測定器或試紙。 7. 秤量器(感度一毫克以下)。 8. 一般化學分析用玻璃儀器。 9. 顯微鏡(未生產蜜餞的工廠免設置)。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之設置標準。https://aaqs.nafa.gov.tw/FileDownload/FileDownload/eb9c6bc7-4ceb-447d-950c-c8e32a19ae5e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食品工廠設立、變更檢驗設備基準表。https://aaqs.nafa.gov.tw/FileDownload/FileDownload/27aff4fa-c442-4a7b-a4d1-8c2f3d306038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