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工廠之基本設施及檢驗設備 一、基本設施: (一) 應具備從基本原料至結晶味精一貫作業之整套設備 (包括麩酸醱酵及粗製、精製設備) 。 (二) 微生物培養室及設備。 (三) 包裝室應備有紗門及天花板或屋頂,屋外應有洗手設備。 二、檢驗設備: (一) 餘氯測定器。 (二) Warburg 檢壓麩酸測定器。 (三) 秤量器 (感度一毫克及○‧一公克以下) 。 (四) PH測定器。 (五) 顯微鏡。 (六) 總氮測定裝置。 (七) 氨基態氮測定裝置。 (八) 水分測定器。 (九) 保溫箱。 (十) 乾燥箱。 (十一) 光電比色計。 (十二) 菌體量測定器。 (十三) 一般化學分析用玻璃儀器。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之設置標準第 14 條規定了味精工廠的基本設施和檢驗設備要求。基本設施包括從基本原料製作到結晶味精的整套設備,包括麩酸醱酵和粗製、精製設備,以及微生物培養室和設備。包裝室還應具備紗門、天花板或屋頂,屋外應有洗手設備。檢驗設備方面,要求擁有餘氯測定器、Warburg檢壓麩酸測定器、秤量器(感度一毫克及0.1公克以下)、pH測定器、顯微鏡、總氮測定裝置、氨基態氮測定裝置、水分測定器、保溫箱、乾燥箱、光電比色計、菌體量測定器以及一般化學分析用玻璃儀器。 根據觀察,這些規定針對味精工廠的建築和設備,在確保製作過程中的衛生安全和產品質量上起到重要作用。這些設施有助於確保生產過程的標準化和產品的一致性。而檢驗設備則可用於對原料、成品和過程進行檢測和監控。例如,餘氯測定器可用於檢測水中的餘氯含量,Warburg檢壓麩酸測定器可用於測定麩酸的含量,而一般化學分析用玻璃儀器則可用於各種化學分析。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保證味精工廠的生產環境衛生、產品質量和安全。它們有助於確保工廠遵循標準程序和遵守相關法規。味精是一種常用的調味料,因此工廠必須確保其生產的產品符合相關的衛生和安全標準,以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業衛生管理規則》(107年3月6日修正)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業環境管理指引-味精業」(http://www.fda.gov.tw/upload/WebArchive/8547/8547147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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