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業法9

快速跳轉
  1. 1.為確保電力系統之供電安全及穩定,輸配電業應依調度需求及發電業、自用發電設備之申請,提供必要之輔助服務。
  2. 2.輸配電業因提供前項輔助服務,得收取費用。
  3. 3.前項輔助服務之費用,得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並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通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電業法第9條的規定: 1. 輸配電業在確保電力系統供電安全和穩定的情況下,應根據調度需求、發電業和自用發電設備的申請提供必要的輔助服務。 2. 輸配電業可以因提供上述輔助服務而收取費用。 3. 前述輔助服務的費用可依據電力排碳係數訂定,并經過電價費率審議會的審議通過。 根據資料中的相關資訊,可以得出以下範例: 根據給出的文章內容,對於電業法第9條並未提及適用於輔助服務的具體範例或案例。因此,根據這些資訊,無法提供與參考資料相關的具體範例。

立法沿革 3

(0361129 制定)

電業之等級如左。   一、供電容量在五萬瓩以上者,為一級。   二、供電容量在一萬瓩以上不及五萬瓩者,為二級。   三、供電容量在一千瓩以上不及一萬瓩者,為三級。   二、供電容量在一百瓩以上不及一千瓩者,為四級。   前項供電容量,包括發電與購電。

(0540511 全文修正)

電業經營之方式,為左列各種:   一、全部或一部發電,供給其營業區域內一般需要或轉售與其他電業。   二、全部向其他電業購電,轉供其他營業區域內一般需用或轉售其他電業。   三、經營電力網,在其核准之地區內,統一購售各電業剩餘或需要之電能。   四、經營中心發電所,將所發電能躉售與其他電業。

(1060111 全文修正)

為確保電力系統之供電安全及穩定,輸配電業應依調度需求及發電業、自用發電設備之申請,提供必要之輔助服務。   輸配電業因提供前項輔助服務,得收取費用。   前項輔助服務之費用,得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並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通過。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維持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與恢復系統供應,並滿足電壓及頻率等要求,應由電業提供相關必要之輔助服務,如電壓頻率調節、即時備轉容量、補充備轉容量及全黑啟動等。爰於第一項規定上述所需之輔助服務,須由輸配電業提供,並於第二項規定其得收取等價之費用。   三、輔助服務之提供者,除電業以外,亦得由用戶群代表(Aggregator)整合用戶後提供。   四、第三項明定輔助服務之費用,得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並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通過。

(0361129 制定)

電業之等級如左。   一、供電容量在五萬瓩以上者,為一級。   二、供電容量在一萬瓩以上不及五萬瓩者,為二級。   三、供電容量在一千瓩以上不及一萬瓩者,為三級。   二、供電容量在一百瓩以上不及一千瓩者,為四級。   前項供電容量,包括發電與購電。

(0540511 全文修正)

電業經營之方式,為左列各種:   一、全部或一部發電,供給其營業區域內一般需要或轉售與其他電業。   二、全部向其他電業購電,轉供其他營業區域內一般需用或轉售其他電業。   三、經營電力網,在其核准之地區內,統一購售各電業剩餘或需要之電能。   四、經營中心發電所,將所發電能躉售與其他電業。

(1060111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為維持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與恢復系統供應,並滿足電壓及頻率等要求,應由電業提供相關必要之輔助服務,如電壓頻率調節、即時備轉容量、補充備轉容量及全黑啟動等。爰於第一項規定上述所需之輔助服務,須由輸配電業提供,並於第二項規定其得收取等價之費用。   三、輔助服務之提供者,除電業以外,亦得由用戶群代表(Aggregator)整合用戶後提供。   四、第三項明定輔助服務之費用,得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並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電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業法第 9 條規定:「為確保電力系統之供電安全及穩定,輸配電業應依調度需求及發電業、自用發電設備之申請,提供必要之輔助…」(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業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電業法第 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6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