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法 第 26 條(公會之設立區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科技師公會或數科聯合技師公會,得以省(巿)公會或全國性公會方式組織設立。但同一組織之行政區域內,以一個為限;已成立全國性公會者,不得再設立省(巿)技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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