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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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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空調工程業已登記聘僱之技術人員,在未辦理解僱變更登記前,不得應其他同業廠商之聘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1條,已登記聘僱的技術人員在未辦理解雇變更登記前,不得接受其他同業廠商的聘僱。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公司在聘僱技術人員時的穩定性和可追溯性,以及確保技術人員和公司之間的相互承諾得到遵守。如果技術人員想要轉職到其他同業廠商,他們必須辦理解僱變更登記後才能合法地接受新的聘僱。未辦理解僱變更的情況下接受其他同業廠商的聘僱將違反這項規定。

  • 業已名詞
  • 變更登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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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第 11 條規定:「冷凍空調工程業已登記聘僱之技術人員,在未辦理解僱變更登記前,不得應其他同業廠商之聘僱。」(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