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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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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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8 條規定了本基金的會計事務處理應依照相關的會計制度進行。具體的會計制度則需要參考相關法規和法條的規定以及財政部的相關函釋和指引文件。 參考資料: 根據財政部於2010年發佈的《會計制度基準第 18 號-非營利組織會計處理準則》,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處理應適用該號基準,包括基金會的處理方式也受到該基準的規範。該準則對於會計制度的設計和會計處理的基本原則和規定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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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