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第15條,脫水蔬果工廠應具備水分或水活性測定設備和秤量器檢驗設備。同時,根據需要,脫水蔬果工廠可以擁有蔬菜和果實工廠的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生產設備包括洗滌機、殺菁機、除頭尾機、切條或切片機、熱風、冷凍或其他乾燥設備、磨粉機、包裝設備等。檢驗設備包括餘氯測定器或試紙、糖度計或糖度折射計、pH測定器或試紙、灰分測定裝置、乾燥箱等。這些設備的使用符合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的要求。 參考資料: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經濟部中央標準局,2015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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