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主管機關受理社區用地申請變更規劃為他種用地,應依第七條規定舉行說明會,徵詢該工業區內使用人對該用地變更規劃之意見,並於無異議情形下,始得進行變更規劃審查。
根據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27條,工業主管機關在受理社區用地申請變更為他種用地時,應依照第七條規定舉行說明會,徵詢該工業區內使用人對該用地變更規劃的意見。只有在無異議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該變更規劃的審查。 參考資料: 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行政院公報,108年10月4日修訂公布,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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