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工業園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經濟部為審核智慧型工業園區之籌設,得成立智慧型工業園區審議小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智慧型工業園區設置及管理辦法第 7 條的規定,經濟部可以成立智慧型工業園區審議小組來審核工業園區的籌設。這個小組將負責評估智慧型工業園區的申請案,以及進行相關的審核程序。審議小組的成立可以確保符合相關法規的園區能夠順利設立和運營。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智慧型工業園區設置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