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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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2條,根據該法第19條的解釋,所謂利害關係人指的是對工廠或工廠所隸屬之事業主體有債權債務關係,或工廠登記資料直接影響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的人。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對於工廠或所屬事業主體有債權或債務關係,或者工廠登記資料的變化會直接影響他的權益,那他就可以被視為利害關係人。 參考資料: -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9條
- 第十九條條文
- 利害關係人名詞
- 債權名詞
- 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 19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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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