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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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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十九條所稱利害關係人,指對工廠或工廠所隸屬之事業主體有債權債務關係,或工廠登記資料直接影響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2條,根據該法第19條的解釋,所謂利害關係人指的是對工廠或工廠所隸屬之事業主體有債權債務關係,或工廠登記資料直接影響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的人。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對於工廠或所屬事業主體有債權或債務關係,或者工廠登記資料的變化會直接影響他的權益,那他就可以被視為利害關係人。 參考資料: -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9條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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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規定:「本法第十九條所稱利害關係人,指對工廠或工廠所隸屬之事業主體有債權債務關係,或工廠登記資料直接影響…」(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