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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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依電業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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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電信工程管理法第37條第2項,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第1條被制定出來。
- 第三十七條第二項條文
- 電業法 第 37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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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