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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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雙方接戶線均應使用絕緣線,電壓在二五○伏特以下者,其距離以○.六公尺以上為原則。如有其他因素時,由雙方在不影響安全範圍內協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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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第15條,當電信線與線路放置在同一電信桿上時,雙方的接戶線應該使用絕緣線,且在電壓在250伏特以下的情況下,它們之間的距離應該為0.6公尺以上。如果有其他因素影響時,雙方可以在不影響安全的範圍內進行協商。有關該規定的範例案例,需要進一步查找相關的法律文件或判決書。
- 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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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