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用語定義如下: 一、冷凍:可降低溫度至攝氏零度以下之設備。 二、冷藏:可降低溫度至攝氏零度以上拾度以下之設備。 三、空氣調節:可控制及調整室內空氣溫度、濕度等品質之設備。 四、環境控制:提供產業製程等需要之室內環境控制設備。 五、潔淨室:控制環境中之空氣微粒、微生物、溫度、濕度、氣壓、氣壓流動型態、氣流運動等環境因子之特殊空氣處理設備。 六、冰水主機:提供冷凍空調系統及製程所需冰水或鹵水之製冷設備。 七、儲能設備:可提供冷凍、冷藏、或空氣調節所需之儲槽設備。 八、通風換氣:可將空氣輸入或移出空間之空氣調節設備。 九、專任技術士:領有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人員。 十、專任技師:領有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或機械工程技師證書者。
根據《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4條,以下是該條例所定義的一些術語: 1. 冷凍:指可以將溫度降低至攝氏零度以下的設備。 2. 冷藏:指可以將溫度降低至攝氏零度以上拾度以下的設備。 3. 空氣調節:指可以控制和調整室內空氣溫度、濕度等品質的設備。 4. 環境控制:指為產業製程等需要而提供室內環境控制的設備。 5. 潔淨室:指可以控制環境中的空氣微粒、微生物、溫度、濕度、氣壓、氣壓流動型態、氣流運動等因素的特殊空氣處理設備。 6. 冰水主機:指提供冷凍空調系統和製程所需的冰水或鹵水的冷卻設備。 7. 儲能設備:指可以提供冷凍、冷藏或空氣調節所需的儲槽設備。 8. 通風換氣:指可以將空氣輸入或移出空間的空氣調節設備。 9. 專任技術士:指持有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的人員。 10. 專任技師:指持有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或機械工程技師證書的人員。 根據上述解釋,可見這些術語對於冷凍空調業領域中各種設備和技術人員具有特定的意義和定義。這些定義對於該條例的實施和執行具有重要價值。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修正)[網上]。透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90121 - 中華民國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修正)[網上]。透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90129
本條例用語定義如下: 一、冷凍:可降低溫度至攝氏零度以下之設備。 二、冷藏:可降低溫度至攝氏零度以上拾度以下之設備。 三、空氣調節:可控制及調整室內空氣溫度、濕度等品質之設備。 四、環境控制:提供產業製程等需要之室內環境控制設備。 五、潔淨室:控制環境中之空氣微粒、微生物、溫度、濕度、氣壓、氣壓流動型態、氣流運動等環境因子之特殊空氣處理設備。 六、冰水主機:提供冷凍空調系統及製程所需冰水或鹵水之製冷設備。 七、儲能設備:可提供冷凍、冷藏、或空氣調節所需之儲槽設備。 八、通風換氣:可將空氣輸入或移出空間之空氣調節設備。 九、專任技術士:領有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人員。 十、專任技師:領有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或機械工程技師證書者。
立法理由明定本條例之相關名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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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條例之相關名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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