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遊戲軟體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護級: 一、暴力:可愛人物打鬥或未描述角色傷亡細節之攻擊等而無血腥畫面。 二、其他描述對未滿六歲人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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