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產業創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65條第7項的規定,本辦法即為依該條例所訂定的法規。這項法規是針對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進行擴展計畫申請的審查辦法。根據本條例的規定,興辦工業人在進行這項申請時需要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關於本條例的審查辦法,可以參考最新修訂版本的產業創新條例相關法規文件。
- 產業創新條例法規
- 第六十五條第七項條文
- 產業創新條例 第 6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