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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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定臨時工廠登記申請書及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審查表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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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第17條規定,臨時工廠登記申請書及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審查表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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