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17-1

快速跳轉
  1. 1.公司或企業最近三年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得申請本辦法之補助,並應追回違法期間內依本辦法申請所獲得之補助。
  2. 2.依前項規定應追回補助者,本部或所屬機關應於追回之處分確定後,於其網站公開該公司或企業之名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 17-1 條如下: 1. 公司或企業最近三年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得申請本辦法之補助,並應追回違法期間內依本辦法申請所獲得之補助。 根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17-1條的規定,如果一家公司或企業在最近三年內嚴重違反了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過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認定,那麼該公司或企業將不得申請該辦法所提供的補助。同時,該公司或企業還需要追回在違法期間依照該辦法所申請並獲得的補助金額。 參考資料:經濟部網站. "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Laws.LawList&ListType=CIERLaw@@2&Law_ord_no=810032709A&title=%E7%B6%93%E6%BF%9F%E9%83%A8%E5%8D%94%E5%8A%A9%E7%94%A2%E6%A5%AD%E5%89%B5%E6%96%B0%E6%B4%BB%E5%8B%95%E8%A3%9C%E5%8A%A9%E7%8D%8E%E5%8B%B5%E5%8F%8A%E8%BC%94%E5%8A%A9%E8%BE%A6%E6%B3%95@@zh-TW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 17-1 條規定:「公司或企業最近三年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 17-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