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應對補助計畫之執行成效進行綜合評估,受補助人應配合提供評估所需資料。
根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18條,補助計畫的執行成效應進行綜合評估。受補助人有責任配合提供評估所需的資料。 參考資料: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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