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補助案件之補助事項、補助對象、核准日期、補助金額(含累積金額)及相關資訊,除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規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按季公開於本部或所屬機關網站。
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 21 條,受補助案件之補助事項、補助對象、核准日期、補助金額(含累積金額)及相關資訊,應按季公開於經濟部或所屬機關網站。這意味著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應該定期公開受補助案件的相關資訊,包括補助的事項、對象、核准日期和金額等。這樣可以確保透明度和公開性,讓公眾能夠獲取相關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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