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用地計畫經核定後,如需變更用地計畫內容,限於原核定變更編定之用地範圍內,應檢具變更用地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用地計畫變更。
  2. 前項審查,依第七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