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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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第1條規定了使用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的法規要求。根據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和外國人投資條例的第3條和第4條規定,投資者可以使用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但必須按照這部辦法的規定進行操作。 參考資料: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
- 華僑回國投資條例法規
- 第三條、第四條條文
- 專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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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