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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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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人民持有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之作價投資,得比照本辦法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第9條規定,國內人民持有的專利權或專門技術的作價投資,可參照該辦法辦理。根據這個法條,國內人民可以使用自己所持有的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的方式,參照該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這樣的投資方式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和限制,需要遵守相關的法規。還有其他相關的條文和款項,例如該辦法的第5條和第6條都對專門技術作價投資有所規定,應該根據具體的情況進一步討論和分析。

  • 持有名詞
  • 專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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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第 9 條規定:「國內人民持有之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之作價投資,得比照本辦法辦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