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之外籍或僑居國外技術人員,除安裝機器及設備者外,須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教育部承認國外大學以上相關係所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任該項實際技術工作二年以上者。 三、高級職業學校畢業,曾任該項實際技術工作三年以上者。 四、曾任該項工作六年以上者。
根據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第7條,受聘僱的外籍或僑居國外技術人員需滿足以下資格之一: 一、教育部承認國外大學以上相關系所畢業者。 例:外籍技術人員擁有國外大學的電機工程學位。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任該項實際技術工作二年以上者。 例:外籍技術人員持有台灣專科學校的機械工程學位,並且在相關領域擁有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 三、高級職業學校畢業,曾任該項實際技術工作三年以上者。 例:僑居國外的技術人員畢業於高級職業學校的紡織工程科系,並且在紡織業界擁有至少三年的工作經驗。 四、曾任該項工作六年以上者。 例:僑居國外的技術人員在機械製造業界擁有超過六年的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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