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所稱公司,指依法經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准登記者。其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法規命令,須取得業務之許可者,並應於公司登記前經核准設立或取得經營許可。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