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56

快速跳轉

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工業主管機關辦理徵收者,於完成徵收後,土地所有權登記為直轄市有或縣 (市) 有,管理機關為直轄市或縣 (市) 工業主管機關;並於審定價格後,售予申請徵收之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無須公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 56 條的內容是指出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但書所規定,若申請直轄市或縣(市)工業主管機關辦理土地徵收後,徵收完成後,該土地的所有權登記為直轄市或縣(市)擁有,並且由直轄市或縣(市)工業主管機關進行管理。在審定價格後,土地可以直接售予申請徵收的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的人,而無需進行公告程序。 根據該條文的內容,可以舉一個與之相關的例子:若某個直轄市的工業主管機關收到一個申請進行土地徵收的申請,並且審查符合相關條件後核准徵收。在完成徵收後,該土地的所有權登記將由該直轄市擁有,並由工業主管機關進行管理。最後,該直轄市工業主管機關通過審定適當的價格後,可以直接將土地售予申請徵收的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的人,而無需進行公告程序。

  •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但書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徵收名詞
  • 所有權名詞
  • 審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 56 條規定:「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工業主管機關辦理徵收者,於完成徵收後,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 5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