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營運總部租稅獎勵實施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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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七十條之一第一項各款之所得,其相關成本費用應分別辨認歸屬;無法分別辨認歸屬者,應以合理方式分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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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條之一第一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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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