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公司間電子化輔導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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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公司間電子化輔導辦法第 12 條,經申請案核定後,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簽訂契約並發給補助款。這意味著在核定申請案後,主管機關必須與申請人簽訂契約並提供補助款。這一項規定可以確保製造業和技術服務業公司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得到相應的補助款。
- 核定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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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