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用戶得申請改裝,所需改裝費用由用戶負擔。 一、原有外線不敷日常需要者。 二、因建築物修改而水管線路位置必需變更者。 三、因增加生產或其他原因必須增加用水量者。
根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當外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用戶有權申請改裝,改裝所需費用由用戶承擔: 1. 原有外線無法滿足日常需求。 2. 建築物進行修改,需要改變水管線路位置。 3. 因為生產增加或其他原因,需要增加用水量。 根據這個法條,用戶可以向管理機構申請改裝,並自行負擔改裝所需費用。例如,如果一家工廠由於業務擴展,需要增加用水量,他們可以根據這個法條申請改裝,然後自行承擔改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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