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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區與課稅區間依規定輸出入之貨品,其支付貨款以新台幣為原則。其以外幣交易者,得於輸出許可證內所列新台幣金額下加註外幣金額,於付款時按當時匯率折合等值新台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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