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樣品、贈品、廣告品如為因應國外採購單位之要求,必須經由課稅區攜往國外者,應檢附委託之外銷事業具結書先予驗放出區,並於一個月內檢附出口地海關之出口證明文件辦理銷案,否則應補徵稅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