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註冊聲音商標者,商標圖樣為表現該聲音之五線譜或簡譜;無法以五線譜或簡譜表現該聲音者,商標圖樣為該聲音之文字說明。
  2. 前項商標圖樣為五線譜或簡譜者,申請人應提供商標描述。
  3. 申請註冊聲音商標應檢附符合商標專責機關公告格式之電子載體。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1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