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了申請註冊聲音商標的相關要求: 1. 申請註冊聲音商標時,商標圖樣可以是表現該聲音的五線譜或簡譜,如果該聲音無法以五線譜或簡譜表現,則商標圖樣可以是文字說明。 2. 如果商標圖樣是五線譜或簡譜,申請人應該提供商標描述,即對該聲音商標的文字敘述。 3. 申請註冊聲音商標時,應檢附符合商標專責機關公告格式的電子載體。 根據以上法規,申請註冊聲音商標需要提供相關的商標圖樣和描述,並且應符合商標專責機關公告的格式要求。 參考資料: - 商標法全文及施行細則(法務部) - 商標專責機關公告格式(商標專責機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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