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專利法 第 1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設計專利,應就每一設計提出申請。
  2. 二個以上之物品,屬於同一類別,且習慣上以成組物品販賣或使用者,得以一設計提出申請。
  3. 申請設計專利,應指定所施予之物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