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施行細則第58條提到了關於設計專利申請案分割的規定。根據這條規定,分割申請需要提交每個分割案的申請書,並檢附說明書和圖式。此外,如果有人主張根據專利法第142條第1項準用第28條第1項的優先權,則應在每一個分割申請案中明確提出。另外,分割申請不得改變原始申請案的專利類別。 參考資料: 根據專利法第16條和第28條,設計專利可以進行分割申請。根據專利法第142條第1項,優先權可以根據該法第28條的規定進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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