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專利法施行細則9

快速跳轉
  1. 1.申請人委任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載明代理之權限及送達處所。
  2. 2.有關專利之申請及其他程序委任代理人辦理者,其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3. 3.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申請人。
  4. 4.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5. 5.申請人變更代理人之權限或更換代理人時,以書面通知專利專責機關,對專利專責機關不生效力。
  6. 6.代理人之送達處所變更時,應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變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專利法施行細則第9條共有6項規定: 1. 申請人委任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載明代理之權限及送達處所。 這項規定要求申請人在委任代理人時,必須提供一份委任書,該書必須載明代理人的權限以及送達處所。 2. 有關專利之申請及其他程序委任代理人辦理者,其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根據這項規定,對於與專利相關的申請以及其他程序,委任的代理人數量不得超過三人。 3.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申請人。 根據這項規定,如果有兩個或以上的代理人,他們都有權單獨代理申請人的事務。 4.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這項規定表示,即使違反了前面提到的規定,被委任的代理人仍然有權單獨代理。 5. 申請人變更代理人之權限或更換代理人時,非以書面通知專利專責機關,對專利專責機關不生效力。 這項規定指出,當申請人變更代理人的權限或更換代理人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專利專責機關,否則這樣的變更對專利專責機關沒有效力。 6. 代理人之送達處所變更時,應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變更。 根據這項規定,當代理人的送達處所發生變更時,必須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變更。 這些規定是專利法施行細則第9條的內容,其參考法條為專利法的第3、11、35、41條以及專利法施行細則的第8、15、42、60條。根據最新的資料,這些法條的內容對於專利申請、代理人的權限、變更等程序都有明確的規定。

相關函釋 1

  • 代理人名詞
  • 委任書名詞
  • 送達名詞
  • 專利名詞
  • 單獨代理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專利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利法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申請人委任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載明代理之權限及送達處所。有關專利之申請及其他程序委任代理人辦…」(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利法施行細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