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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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第11條,專利代理人不得兼任公務員,表示專利代理人不能同時擔任公務員的職位。不過,如果兼任的是政府機關特定的臨時職務,則不受此限制。例如,專利代理人同時擔任政府機關特定的臨時職務,則可以合法兼任。
- 專利名詞
- 代理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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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