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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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 2.前項證書之補發或換發,每件新臺幣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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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了證書費的收費標準。根據該條第1款,每件證書費用為新台幣一千元。而根據該條第2款,補發或換發證書的費用為新台幣六百元。 參考資料:內政部-智慧財產局專利規費收費辦法(https://www.moi.gov.tw/files/site_stuff/321/1/month/m1-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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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