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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規費收費辦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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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2. 2.前項證書之補發或換發,每件新臺幣六百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了證書費的收費標準。根據該條第1款,每件證書費用為新台幣一千元。而根據該條第2款,補發或換發證書的費用為新台幣六百元。 參考資料:內政部-智慧財產局專利規費收費辦法(https://www.moi.gov.tw/files/site_stuff/321/1/month/m1-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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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 9 條規定:「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前項證書之補發或換發,每件新臺幣六百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