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活動使用報酬率準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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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公益活動使用報酬率準則第 6 條規定了公益活動在同一天在同一場所舉辦多場次時的報酬支付規定。根據該條款,除了第一場次外,其他場次的報酬總額可以免除一半;而對於在不同地區巡迴舉辦的公益活動,除了第一場次外,其他場次的報酬總額可以免除百分之二十。 參考資料:公益法第 5 條第 6 項(社團法人法 第 8 條、第 9 條第 4 項、第 17 條)
- 報酬名詞
- 免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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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