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第 35 條
快速跳轉
本法之規定,不影響電路布局權人或第三人依其他法律所取得之權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5條的規定,該法不影響電路布局權人或第三人根據其他法律所取得的權益。這意味著即使在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中確保了電路布局的權益,仍然需要考慮其他相關法規所保障的權益。具體情況可能因個別案件而異,需要進一步參考其他相關法律和具體案例進行評估。可參考資料:《中華民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立法沿革 1 版
(0840713 制定)
本法之規定,不影響電路布局權人或第三人依其他法律所取得之權益。
立法理由一、本條係闡明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本法雖採用著作權法及專利法等部分原理及規定,但乃獨立於著作權法、專利法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法規之立法。因此若電路布局之一部或全部符合其他法律保護之要件,亦受其他法律之保障,不因本法而影響其依其他法律所享有之保護。 二、本法雖獨立於著作權法及專利法,但一新的立法考慮難免不週延,將來仍有待藉助著作權法及專利法中平行之概念,予以補充解釋。
- 第三人名詞
(0840713 制定)
一、本條係闡明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本法雖採用著作權法及專利法等部分原理及規定,但乃獨立於著作權法、專利法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法規之立法。因此若電路布局之一部或全部符合其他法律保護之要件,亦受其他法律之保障,不因本法而影響其依其他法律所享有之保護。 二、本法雖獨立於著作權法及專利法,但一新的立法考慮難免不週延,將來仍有待藉助著作權法及專利法中平行之概念,予以補充解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