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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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依本法規定提出之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以電子方式申請者,應同時檢附修正後之全份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之專利電子申請文件一份。
- 2.設計專利申請案依本法規定提出之修正說明書或圖式以電子方式申請者,應同時檢附修正後之全份說明書或圖式之專利電子申請文件一份。
- 3.使用人電子傳達專利電子申請文件時,得將 .doc/.docx/.pdf/.jpg/.tif格式之原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電子檔一併電子傳達。若審查發現專利電子申請文件內容缺漏、失真或前後不一致者,專利專責機關同意使用人依原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電子檔之內容提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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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12條的規定,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以電子方式提交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的,需要同時檢附修正後的完整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的專利電子申請文件一份。而設計專利申請案的修正說明書或圖式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話,也需要同時檢附修正後的完整說明書或圖式的專利電子申請文件一份。此外,當使用人以電子方式傳達專利電子申請文件時,可以同時傳送原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的電子檔案,格式可以是.doc/.docx/.pdf/.jpg/.tif等。如果審查發現專利電子申請文件內容有缺漏、失真或前後不一致的情況,專利專責機關可以同意使用人根據原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電子檔案的內容進行修正。
- 專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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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