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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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傳達之商標電子申請文件應符合下列要件: 一、檔案格式、檔案位元組大小、電子封包格式、傳送方式及使用之電子申請軟體,應符合商標專責機關之規定。 二、備具有效之數位簽章或電子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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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6條,商標電子申請文件需符合以下要件: 1. 檔案格式、檔案位元組大小、電子封包格式、傳送方式及使用的電子申請軟體應符合商標專責機關的規定。 2. 應具備有效的數位簽章或電子簽名。 具體規定及實施方式需要參考商標專責機關的相關規定和指引文件。
- 商標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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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