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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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第1條,該辦法是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而制定的。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是為了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而制定的法律。該法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根據該法第1條的明文規定。 根據以上內容,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是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規定制定的,這個辦法是用來規定著作權質權登記和查閱的相關事項的。具體的登記和查閱程序、要求等內容需要參考該辦法的具體規定。這個結論是基於提供的資訊和參考資料的。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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