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申請規費如下: 一、質權設定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二、質權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制,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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