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機分類標準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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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遊戲機之分類如下: 一、益智類。 二、鋼珠類 (柏青哥) 。 三、娛樂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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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電子遊戲機分類標準第2條可以看出,電子遊戲機被分成益智類、鋼珠類和娛樂類三類。根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電子遊戲機分成這些類型,且不得有賭博或妨害風化的設計及裝置。這可以從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的相關法規中得到認證。例如,柏青哥屬於鋼珠類的遊戲,並且在電子遊戲機分類標準第2條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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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