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司向資訊平臺申報資料時,應以電子方式為之,且應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電子簽章或身分識別方式,並依規定之軟體、格式、類型及方式傳送電子文件。

90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 第8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已有 78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