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利申報作業之運作,或為利洗錢防制之目的而有充實資訊平臺資料完整性之必要者,中央主管機關經會商法務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後,得向相關主管機關取得必要之資料;受指定機構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辦理者,亦同。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為利申報作業之運作,或為利洗錢防制之目的而有充實資訊平臺資料完整性之必要者,中央主管機關經會商法務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後,得向相關主管機關取得必要之資料;受指定機構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辦理者,亦同。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