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再生能源憑證驗證檢驗規費,依下列規定計收: 一、審查費: (一)申請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三元。 (二)受理再生能源憑證申請案之文件書面審查:每案新臺幣二百元。 二、評鑑費: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 三、服務費:受讓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零點五元。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