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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免驗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輸入或國內產製之商品,經檢驗不合格者,不准予免驗。但供研發測試用物品、供加工或組裝後復運出口之商品,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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